当前位置:首页 > 理论研究

重视加强社会组织机构队伍建设

来源: 时间:

社会组织要发展,机构、队伍建设是关键。目前,社会组织基本呈宝塔形分布。以湖北省为例,截至 2007年年底,全省社会组织登记总数 19370家,其中属省级管辖的约占 8%;地市级管辖的约占 19%;县(市)级管辖约占 73%。但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机构和队伍建设严重滞后,尤其是越往下越缺乏。如湖北省黄冈市所辖的 11个县、市、区中,仅有 3个县(市)建立了专门的机构,各县(市)共有专职干部 8人,县级机构平均只有 0.73人。许多县(市)既无专业的管理机构,又无专职管理人员,均由基层政权股或者社会事务股代管。

随着社会组织的迅猛发展,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也顺势而生,它们打着学术研究的幌子,非法牟取暴利,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甚至对社会构成隐患。在管理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的前提下,县(市)级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面临着机构不强、力量薄弱、经费匮乏、管理乏力、手段落后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基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瓶颈。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好,国家赋予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社会组织的任务将面临难以完成的局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早在 1996 8月、 1999 1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先后下发文件,提出各级党委、政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机构建设,核定编制,充实人员,核拨必要的业务经费,尤其要保证办案经费,强化工作手段。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民政厅也先后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按照中办发文件抓好落实。虽然其机构建设国家没有下达统一的编制规定,但全国一些省、地(市)及少数县(市)已在着力解决。

笔者建议,民政部门应着力加强基层社会组织管理机构队伍建设,一方面要尽可能争取国家出台统一的机构编制文件,为加强基层社会组织机构队伍建设“打造”“尚方宝剑”;另一方面,县(市)级民政部门应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使之认识到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争取核定财政供给相应编制,设置对应的科室。同时,要选派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正的优秀干部充实社会组织管理队伍,核拨必要的工作经费,打造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基层社会组织管理机构队伍。

          夏钦敏


打印
【相关报道】

将公信力建设作为协会生命力的源泉 2008-06-18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就社会组织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相关问题答记者问2008-06-13
民政部对参与抗震救灾的社会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和转交捐赠款物作出规范2008-06-10
民政部公告(2008)第108号2008-06-10
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四川抗震救灾行动2008-05-30
各类社会组织向灾区人民献爱心2008-05-21
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等致全国社会组织抗震救灾倡议书2008-05-14
规范社会组织不生硬不被动不用低标准 仙桃市将优化服务融入管理工作中2008-04-25
上海市静安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模式 2008-04-25
安徽省淮北市农村社会组织惠及农户2008-04-18
民政部2008年社会组织理论研究课题指南2008-04-15
西安市全面启动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工作2008-04-11
上海:着力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 2008-03-28
广东社会组织:大部门体制下管理创新 2008-03-21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昵称:      [查看评论]

版权所有、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维护管理:民政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2514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总机:(010)58123114